編者按:
農村供水工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是以解決農村居民基本用水保障為主,兼顧農村部分企事業單位用水的基礎工程,屬于農村重要公共基礎設施,是農村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方面,也是脫貧攻堅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經過多年的農村供水工程建設,截至2018年底,我國已建成1100多萬處供水工程,服務9.4億農村人口,農村供水從單純的解決“喝上水”初步實現了“喝好水”的目標,長期存在的飲水不安全問題基本得到解決。
各地水投公司積極參與農村供水工程建設,圍繞城鄉供水一體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方面,在產權改革、政企合作、運行管理等方面做了很多嘗試,也形成了許多有益的實踐經驗。包括水投公司在內越來越多的社會資本參與到農村供水工程的建設和管理當中,農村供水工程未來的改革趨勢、建設和管理模式已成為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從今天開始,我們將圍繞未來農村供水工程的改革、建設與管理,推出系列文章,分享作者主要觀點,供大家討論交流。
未來農村供水工程的建與管(一)
——未來影響農村供水的改革關鍵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已實施多年,政府投入大量資金進行建設和管理,我國農村供水體系已基本建成。然而,在工程的建設和管理上仍存在資金不到位、工程不配套、管護跟不上等問題,需要通過不斷的推進改革來解決其中的問題,特別是體制機制的問題。本文來談談未來影響農村供水的改革關鍵要素。
水利部印發的《2020年農村水利水電工作要點》(辦農水[2020]32號,可點擊頁面下方“閱讀原文”查看全文)中明確提出“各地要做好農村供水成本核算和定價,推行按供水成本收費,鼓勵執行‘基本水價+計量水價’的兩部制水價和階梯水價”。4月10日,為進一步規范城鎮供水價格管理,促進城鎮供水事業發展,國家發改委發布《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關聯閱讀:國家發改委就城鎮供水價格相關政策征求意見),其中明確提出“以‘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為核心,對定價機制進行改革與完善”。目前,國家在大力推動水價改革工作,首先從基礎設施條件較好,人口集中的城鎮開始,逐步建立健全水價形成、收繳和監管機制。農村供水工程絕大部分屬于公益性項目,供水水價長期以來一直由政府定價,而水價普遍處于較低水平,難以保證供水項目的合理收益,多數項目存在無法覆蓋運行成本的問題。可以預見,在城鎮供水價格實踐的基礎上,國家將逐步開展農村供水水價改革,使水價基本趨于合理水平。
水利部部長鄂竟平在2020年全國水利工作會議上提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要“緊緊扭住水費收繳這個‘牛鼻子’,加快推進成本核算、水價制定、財政補貼等”。《2020年農村水利水電工作要點》中明確提出“到2020年底,力爭實現農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費處數占比達到95%以上、水費收繳率達到90%以上的目標”。當前,在農村供水水價暫時無法改革到位的情況下,從制度層面、組織層面、執行層面下狠功夫,多措并舉,提高農村供水水費收繳率,成為保障農村供水工程長期良性運行的關鍵因素,成為培養農村群眾節水意識、轉變用水習慣的重要抓手,也能進一步提高社會和農村居民的認知水平和自來水的“商品共識”,積極引導農村居民主動繳納水費。
改革成效:切實提高工程收益能力,進一步理順工程建管體制。實行農村供水水價改革,提高工程水費收繳率,最直接的成效是使得農村供水工程收益能力進一步提升,一定比例的工程項目將實現自我良性運行,一些條件較好農村供水工程將具備一定的經營性,基本做到“保本微利”。一方面,能夠提供工程所需的維修養護、水質檢測、供水管理等相關資金,確保工程的長效運行;另一方面,為吸引社會資本或社會團體通過直接投資、與政府合作(PPP模式)等形式參與農村供水工程提供了基本條件。